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勞工

舊制勞退結清要怎麼辦?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A. 解答

舊制勞退結清的處理方式,主要取決於您是否仍在原公司任職。若您仍在職,可與雇主協商結清,並依勞基法第56條規定,雇主應按月為您提撥不低於每月工資2%的退休金。若您已離職,則可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規定,向原事業單位申請舊制退休金。申請時,通常需要填寫退休金給付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離職證明文件等。具體金額計算方式為「最後一個月工資」乘以「舊制年資」。例如,月工資4萬元,年資10年,可領40萬元。若您在2005年7月1日後離職,且未選擇保留舊制年資,則依勞基法第55條,每滿一年發給兩個基數(相當於1個月),最高30個月。2025/2026年申請流程大致相同,建議事先向原公司或勞保局確認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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