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起,私立學校教師轉任公立學校,其年資併計的限制主要在於原任職的私立學校是否符合相關法規的認定標準,以及是否曾領取過該段年資的退休金或資遣費。例如,學校需為經主管機關立案或認可,且其聘任、敘薪、退休撫卹等制度與公立學校具有相當性。若您在私立學校任職期間已領取退休金或資遣費,則該段年資通常無法再併計。申請時,需提供詳細的服務證明文件,並由主管機關審核。詳細的認定標準與申請流程,請參閱《教師法》及相關子法,或向各縣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