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勞工

我離職了,之前公司幫我提撥的勞退金,我現在可以領嗎?還是要等到幾歲才能領?

A. 解答

您好!離職後,您之前公司幫您提撥的勞退金,也就是您在勞保局個人專戶裡的錢,並不會因為離職就消失,而是會繼續在您的專戶裡累積收益。至於領取資格,主要有兩種情況:

1. **年滿 60 歲:** 這是最常見的領取方式。只要您年滿 60 歲,就可以向勞保局申請一次性領取您的個人專戶累積總額(包含雇主提撥及自願提撥的本金與收益)。

2. **符合特定條件:** 如果您因身心障礙,經評定為不能自理生活者,也可以在未滿 60 歲時申請領取。

**計算範例:** 假設您工作 10 年,平均月薪 40,000 元,雇主每月提撥 6% (2,400 元),共提撥 120 個月,本金為 288,000 元。加上期間的收益(假設平均年收益率為 2%),您的個人專戶累積總額會高於此數字。

**申請方式:** 領取時,需備妥身分證明文件、存摺封面影本等,向勞保局提出申請。您也可以透過勞保局網站線上申辦。

**依據:**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1 條。

**適用期間:** 2025/2026 年均適用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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