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投資支出可抵扣的範圍取決於「盈餘發生的年度」。
**抵扣規則:**
1. **時間限制:** 投資支出必須發生在「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 3 年內」。
2. **舉例說明:** 若公司在 114 年購置設備,則該設備支出可抵扣 111、112、113 年度產生的未分配盈餘(因為 114 年距離這些年度的次年皆在 3 年內)。
3. **注意事項:** 只要投資金額合計達 100 萬元,且符合上述時間規定,即可將該投資金額分配至各年度盈餘中進行減除。若投資金額大於單一年度盈餘,可依序分配至不同年度的申報書中,並記得填寫明細表以確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