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公司發放員工年終獎金時,若該筆獎金屬於「單次給予」且金額超過員工當月投保薪資的2倍,則超過部分需要計算並繳納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計算方式:**
1. 確認員工當月投保薪資。
2. 計算當月投保薪資的2倍,例如員工月薪為5萬元,則2倍為10萬元。
3. 若年終獎金超過10萬元,則超過的部分(例如發放15萬元,則超過部分為5萬元)需按2.11%計算補充保費。
4. 計算公式:(年終獎金 - (當月投保薪資 * 2)) * 2.11%。
**舉例:** 員工月薪5萬元,年終獎金15萬元。則補充保費為 (150,000 - (50,000 * 2)) * 2.11% = (150,000 - 100,000) * 2.11% = 50,000 * 2.11% = 1,055元。
**扣繳義務:** 公司應於發放獎金時,從中扣取此筆補充保費,並於次月15日前繳納至健保署。
**法規依據:**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規定。
**聯繫方式:**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諮詢專線:0800-030-598 或 4128-666 (手機請加02)。
公司發放員工年終獎金,若屬於單次給予且超過員工當月投保薪資的兩倍,超過部分就要繳納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計算,是針對「單次給予」的獎金。也就是說,如果年終獎金是一次性發放,而不是月薪的一部分,就要特別注意。計算方式很簡單,首先要知道員工當月的投保薪資是多少,然後將這個數字乘以2,就是免計費的門檻。如果年終獎金的金額超過這個門檻,那麼超過的部分,就要以2.11%的費率來計算補充保費。舉例來說,如果員工月薪是5萬元,當月投保薪資就是5萬元,兩倍就是10萬元。如果年終獎金發了15萬元,那麼超過10萬元的5萬元,就需要計算補充保費。計算公式就是:(年終獎金總額 - (當月投保薪資 x 2)) x 2.11%。以剛剛的例子,就是 (150,000 - (50,000 x 2)) x 2.11% = 50,000 x 2.11% = 1,055元。
實際操作上,公司在發放年終獎金的當下,就應該從獎金中先扣除這筆補充保費。公司身為扣繳義務人,有責任在次月的15號之前,將扣取的補充保費繳納給健保署。這筆費用是從員工的獎金裡扣的,所以員工實際拿到的年終獎金會比帳面上少一點。公司需要準備好員工當月的投保薪資資料,以及發放的獎金金額,才能正確計算和扣繳。
很多人會搞混的是,如果年終獎金是分期發放,或是屬於經常性的、固定發放的獎金,那就不需要計算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只有那種「一次性」、「非經常性」的獎金,才會有這個規定。另外,如果員工的年終獎金總額沒有超過當月投保薪資的兩倍,那就完全不需要繳納補充保費,公司也不用處理。
相關的法規依據是《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如果公司或員工對計算方式有疑問,可以直接撥打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的諮詢專線:0800-030-598,或是市話撥打4128-666(手機撥打請記得加02)。健保署的網站上也有詳細的說明和試算工具,可以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