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為改善空氣品質及解決瀝青拌合業異味問題,啟動全國性專案督察。要求業者優化集氣設施,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
重點摘要
- 啟動全國瀝青業專案督察
- 重點改善空氣品質與異味擾民問題
- 要求業者優化集氣設施
- 違規最高可罰2,000萬元
金額資訊
- 最高2,000萬元
資格條件
瀝青拌合業者
適用對象
瀝青拌合業者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為改善空氣品質及解決瀝青拌合業異味問題,啟動全國性專案督察。要求業者優化集氣設施,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
瀝青拌合業者
瀝青拌合業者
資料來源:https://enews.moenv.gov.tw/page/3b3c62c78849f32f/ea25fb17-5bb8-4194-900a-da6cdfca1624
最後驗證: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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