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於115年4月15日委員會議決議,針對經營「布袋-馬公」航線之海有航運、凱旋海運及滿天星航運等3家業者,因自108年起透過合資設立管理顧問公司進行聯合排班,限制市場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各處10萬元罰鍰,總計30萬元。

重點摘要

  • 海有航運、凱旋海運及滿天星航運因合意共同排班,構成聯合行為。
  • 3家業者透過合資設立伍吉管理顧問公司協調航班與拆分帳款。
  • 該行為限制了船舶客運服務數量,影響市場功能。
  • 公平會依法對3家業者各處10萬元罰鍰,總計30萬元。

金額資訊

  • 300000

資格條件

適用對象

航運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