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調查發現,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於網站銷售「廚下雙溫淨熱飲P0583A」時,宣稱「業界唯一,淨水+熱水兩機合一」。經查該廣告於112年9月後,因已有同業推出相同功能商品,該宣稱已與事實不符,構成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臺幣20萬元罰鍰。
重點摘要
- 台灣櫻花公司廣告宣稱「業界唯一,淨水+熱水兩機合一」。
- 經查112年9月起已有同業具備相同功能商品,該廣告內容已不實。
- 公平會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處以新臺幣20萬元罰鍰。
金額資訊
- 200000
資格條件
無
適用對象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