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於115年4月9日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健全就業服務體制、落實國際公約,並確保勞工持有證明文件之自主權,以強化勞動權益保障,後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重點摘要
- 健全就業服務體制
- 落實國際公約內容
- 確保勞工持有證明文件自主權
- 提升產品在全球供應鏈之信任度
資格條件
適用於受就業服務法規範之勞工及雇主。
適用對象
勞工、雇主
行政院會於115年4月9日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健全就業服務體制、落實國際公約,並確保勞工持有證明文件之自主權,以強化勞動權益保障,後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適用於受就業服務法規範之勞工及雇主。
勞工、雇主
資料來源: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33e490b7-e949-4dd1-becb-ef6df2326e35
最後驗證: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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