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於115年4月9日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健全就業服務體制、落實國際公約,並確保勞工持有證明文件之自主權,以強化勞動權益保障,後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重點摘要

  • 健全就業服務體制
  • 落實國際公約內容
  • 確保勞工持有證明文件自主權
  • 提升產品在全球供應鏈之信任度

資格條件

適用於受就業服務法規範之勞工及雇主。

適用對象

勞工、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