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自115年4月10日起生效。相關地段名稱及地號資訊,請至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官網下載閱覽。
重點摘要
- 修正農田水利事業區域範圍
- 依據農田水利法第四條第一項辦理
- 詳細地段與地號資訊請至農田水利署官網查詢
資格條件
無特定申請資格,為行政區域劃定公告。
適用對象
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或相關利害關係人
農業部公告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自115年4月10日起生效。相關地段名稱及地號資訊,請至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官網下載閱覽。
無特定申請資格,為行政區域劃定公告。
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或相關利害關係人
資料來源: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9467
最後驗證:2026-04-11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由 AI 自動萃取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政府機關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