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自115年4月10日起生效。相關地段名稱與地號資訊,請至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官網下載閱覽。

重點摘要

  • 修正屏東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範圍
  • 依據農田水利法第四條第一項辦理
  • 詳細地段與地號資訊請至農田水利署官網查詢

資格條件

無特定申請資格,為行政區域劃定公告。

適用對象

屏東地區農民、土地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