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行政院消保處)於去年(114年)抽查市售藍牙耳機10件,品質檢測均符合規定,但有2件標示不符規定。其中1件違反《商品標示法》,未標示進口商、地址、電話及國外製造商名稱;另1件違反《商品檢驗法》,限用化學物質含量表內容與原技術文件不符。行政院消保處已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法查處,業者均已完成改正。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選購藍牙耳機時,應注意商品檢驗標識、標示清晰度、閱讀使用說明及選擇含保固服務的商品。
重點摘要
- 行政院消保處抽查10件市售藍牙耳機,品質檢測均符合規定。
- 2件藍牙耳機標示不符規定,已要求業者改正完畢。
- 不符規定項目包含未標示進口商資訊及限用化學物質含量表內容不符。
-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選購藍牙耳機應注意商品檢驗標識、標示清晰度、使用說明及保固服務。
資格條件
不適用
適用對象
一般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