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再次強調,大眾化消費的餐飲業者以及小規模營業人,只要每月銷售額未達新台幣20萬元,仍然可以免開立統一發票。此舉旨在釐清外界可能存在的誤解,確保相關規定被正確理解與執行。

重點摘要

  • 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者免開立統一發票
  • 適用對象包含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及小規模營業人
  • 重申規定以避免外界誤解

金額資訊

  • 200000

資格條件

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之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及小規模營業人

適用對象

大眾化消費飲食店業者、小規模營業人、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