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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完整指南:8 種行為、保護令、書面告誡 2026
前任不死心一直跟蹤、陌生人連續傳訊息、有人在你家附近徘徊?2022 年「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跟騷已成獨立刑事罪。這份指南教你 8 種跟騷行為態樣、如何申請保護令、加害者刑期。
含跟騷 8 種行為、保護令、書面告誡
📅 最後更新:2026-05-01 | ✍️ 編輯: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跟騷防制法施行(2022)
刑期最高 5 年
書面告誡有效期
2 年
保護令最長有效
2 年(可延長)
加重情形(持武器)
1~7 年徒刑
📋 快速指南
📋 8 種跟騷行為態樣(法律明確規定)
  • 1. 監視觀察:常出現在你居住、工作、學校附近;盯著你的住處車位;公共場合一直緊跟
  • 2. 尾隨接近:跟著你回家、上班;停車場守著等你;出門時等候
  • 3. 威脅嘲弄:言語、文字威脅;侮辱、嘲諷;「我會讓你後悔」、「小心點」
  • 4. 通訊騷擾:連續傳訊息(LINE、簡訊);反覆打電話;多個帳號重複騷擾
  • 5. 不當追求:持續送禮物(即使你拒絕);強迫見面、約會
  • 6. 妨害名譽:在網路 PO 你的不實內容;向你的親友散布謠言;公開你的私密照片
  • 7. 冒用個資:冒充你的名義發貼文;冒充你應徵工作;以你的名義訂購商品
  • 8. 監視侵害:侵入或留滯你住所;追蹤你的行動(GPS 追蹤器);駭你的社群帳號
  • 📌 判斷標準:反覆或持續為之;違反你的意願;讓你心生畏怖或影響日常生活
  • 📌 對親近的人也算:跟蹤騷擾你的家人、密切關係人 → 同樣構成
🚔 報警與書面告誡:第一道防線
  • 報警立案:到附近警察局,告知「我被某人跟蹤騷擾」,警察會立案調查
  • 核發書面告誡:警察判斷有跟騷之虞 → 對加害者發書面告誡,效期 2 年
  • 書面告誡的效力:(1)正式法律文件;(2)加害者收到後若再犯 → 直接構成跟騷罪;(3)累積案件紀錄方便起訴
  • 蒐集證據:所有訊息截圖;錄音電話;監視器;目擊者證詞
  • 不要刪除對方訊息:即使對方道歉、解釋;這些都是證據;匯整時間軸
  • 「事先告知」也算:即使對方說「我會等你」、「我不會放棄」,配合具體跟蹤行為 → 構成
  • 如何證明「反覆」:至少有 2 次以上行為;短時間內密集發生;跨越多個場合
  • 📌 事先有過告誡的關鍵:一般跟騷需「反覆持續」,但若已有書面告誡,再犯即可直接定罪
⚖️ 保護令:最強的法律工具
  • 申請條件:已遭跟蹤騷擾;有立即危險(對方有暴力傾向);警察告誡後對方仍不停止
  • 保護令類型:暫時保護令(緊急,法院 24 小時內核發);通常保護令(經過審理,效期最長 2 年可延長)
  • 保護令可命令對方:禁止接近你;禁止聯絡你;禁止跟蹤;禁止威脅;禁止接近你居住地、工作地、學校;遠離你親屬
  • 違反保護令的後果:刑事重罪;可處 3 年以下徒刑;可立即逮捕;保護令違反不需告訴乃論
  • 申請地點:家事法院;警察可代為聲請(受害者不便時)
  • 申請費用:免費
  • 結合家暴防治法:若加害者是配偶/前任 → 可同時聲請家暴保護令;保護更全面
  • 📌 暫時保護令的速度:警察認定有立即危險即聲請,法院 24~72 小時核發
  • 📌 「對方知道我家」的擔心:保護令可禁止他靠近你住所 100 公尺內
🛡️ 自我保護的具體措施
  • 1. 改變生活模式:變更上下班路線;變更超市、買菜地點;讓加害者難以預測你的行動
  • 2. 通知親友、同事:讓他們知情,必要時可協助;若加害者上門立即通知警察
  • 3. 強化住家安全:裝設監視器、感應燈;強化門鎖;安裝門眼/門鏈
  • 4. 變更聯絡方式:換電話號碼;封鎖加害者的所有帳號;限制社群媒體可見度
  • 5. 避免單獨外出:夜間結伴;告知家人預計返家時間;使用共乘 APP
  • 6. 保持手機隨身:緊急聯絡鍵;關鍵聯絡人快速撥號
  • 7. 心理諮商:跟騷會造成嚴重心理壓力;安心專線 1925;衛生局心理諮詢;長期受困可能 PTSD 需專業協助
  • 8. 家中安裝錄音/錄影:對方上門可立即錄影;作為違反保護令的證據
  • 📌 不要單獨見面試圖「溝通」:跟騷者多有控制欲;溝通可能升級成更嚴重事件
  • 📌 家暴防治專線 113:24 小時、多語言、保密
🚨 升級到性侵害或暴力時
  • 跟騷可能升級的訊號:對方持械(刀、棍、武器);言語威脅你/家人安全;強行進入你住處;對你身體有不當接觸
  • 立即報警 110:這已是暴力犯罪,需立即介入
  • 保留所有跡證:受傷立即就醫並保存診斷書;現場物品(破壞痕跡、武器);錄音/錄影
  • 申請緊急保護令:已升級的跟騷案件 → 法院通常加速審理;可結合家暴保護令(最強大)
  • 若是性侵害不要洗澡、不要換衣服;立即到醫院(性侵害驗傷指定醫院);24 小時內驗傷取證
  • 請求安置:113 專線可協助安置(庇護所);短期離開原本住處
  • 家屬保護:若加害者轉而騷擾你家人;家人可同時聲請保護令;建議家人也安裝監視器
  • 📌 性侵害驗傷的時效:72 小時內最佳;超過時間取證較困難
  • 📌 緊急避難資源:113 安置;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地方社會局

跟蹤騷擾防制法:2022 年新法完整解析

2022 年「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跟騷已成獨立刑事罪。前任分手後不死心一直跟蹤、陌生人連續傳訊息、有人在你家附近徘徊?這份指南整理 8 種跟騷行為態樣、書面告誡、保護令申請流程,以及違反保護令的刑事責任。

8 種跟騷行為態樣

法律明確規定的 8 種跟蹤騷擾行為態樣:(一)監視觀察:常出現在你居住、工作、學校附近,盯著你的住處車位,公共場合一直緊跟;(二)尾隨接近:跟著你回家、上班,在停車場守著等你;(三)威脅嘲弄:言語、文字威脅,侮辱、嘲諷,「我會讓你後悔」、「小心點」;(四)通訊騷擾:連續傳訊息(LINE、簡訊),反覆打電話,多個帳號重複騷擾;(五)不當追求:持續送禮物(即使你拒絕),強迫見面、約會;(六)妨害名譽:在網路 PO 你的不實內容,向你的親友、同事散布謠言,公開你的私密照片;(七)冒用個資:冒充你的名義發貼文,冒充你應徵工作,以你的名義訂購商品;(八)監視侵害:侵入或留滯你住所,追蹤你的行動(GPS 追蹤器),駭你的社群帳號。判斷標準:反覆或持續為之,違反你的意願,讓你心生畏怖或影響日常生活。對親近的人也算,跟蹤騷擾你的家人、密切關係人同樣構成。

報警與書面告誡

第一道防線是報警立案:到附近警察局,告知「我被某人跟蹤騷擾」,警察會立案調查。警察判斷有跟騷之虞會核發書面告誡,效期 2 年。書面告誡的效力:是正式法律文件;加害者收到後若再犯直接構成跟騷罪;累積案件紀錄方便起訴。蒐集證據:所有訊息截圖;錄音電話;監視器(住家、工作場所、街道);目擊者證詞。不要刪除對方訊息(即使對方道歉、解釋的訊息也是證據),匯整時間軸。「事先告知」也算(即使對方說「我會等你」、「我不會放棄」,配合具體跟蹤行為構成)。如何證明「反覆」:至少有 2 次以上行為;短時間內密集發生;跨越多個場合。事先有過告誡的關鍵:一般跟騷需「反覆持續」,但若已有書面告誡,再犯即可直接定罪。警察對跟騷案件越來越重視,但有時仍可能輕忽。若警察不受理,直接到地檢署告訴。

保護令:最強的法律工具

保護令是對抗跟騷者最強的法律工具。申請條件:已遭跟蹤騷擾;有立即危險(對方有暴力傾向);警察告誡後對方仍不停止。保護令類型:暫時保護令(緊急,法院 24 小時內核發);通常保護令(經過審理,效期最長 2 年可延長)。保護令可命令對方:禁止接近你;禁止聯絡你(電話、訊息);禁止跟蹤;禁止威脅;禁止接近你居住地、工作地、學校;遠離你親屬。違反保護令的後果:刑事重罪;可處 3 年以下徒刑;可立即逮捕;保護令違反不需告訴乃論。申請地點:家事法院;警察可代為聲請(受害者不便時)。申請費用免費。申請時需提供跟蹤騷擾事實(時間、地點、行為)、證據(截圖、錄音)、你的安全顧慮。結合家暴防治法:若加害者是配偶或前任,可同時聲請家暴保護令,保護更全面。暫時保護令的速度:警察認定有立即危險即聲請,法院 24~72 小時核發。「對方知道我家」的擔心:保護令可禁止他靠近你住所 100 公尺內。

自我保護的具體措施

跟騷案件中自我保護的 8 個具體措施:改變生活模式(變更上下班路線、超市買菜地點,讓加害者難以預測你的行動);通知親友同事(讓他們知情,必要時可協助,若加害者上門立即通知警察);強化住家安全(裝設監視器、感應燈,強化門鎖,安裝門眼門鏈);變更聯絡方式(換電話號碼,封鎖加害者的所有帳號,限制社群媒體可見度);避免單獨外出(夜間結伴,告知家人預計返家時間,使用共乘 APP);保持手機隨身(緊急聯絡鍵 iOS 連按 5 次電源鍵,關鍵聯絡人快速撥號);心理諮商(跟騷會造成嚴重心理壓力,安心專線 1925,地方衛生局心理諮詢,長期受困可能 PTSD 需專業協助);家中安裝錄音/錄影(對方上門可立即錄影,作為違反保護令的證據)。不要單獨見面試圖「溝通」:跟騷者多有控制欲,溝通可能升級成更嚴重事件。家暴防治專線 113 提供 24 小時、多語言、保密服務。

升級到性侵害或暴力時

跟騷可能升級的訊號:對方持械(刀、棍、武器);言語威脅你或家人安全;強行進入你住處;對你身體有不當接觸。立即報警 110 因為這已是暴力犯罪需立即介入。保留所有跡證:受傷立即就醫並保存診斷書;現場物品(破壞痕跡、武器);錄音、錄影。申請緊急保護令:已升級的跟騷案件法院通常加速審理,可結合家暴保護令最強大。若是性侵害不要洗澡、不要換衣服,立即到醫院(性侵害驗傷指定醫院),24 小時內驗傷取證,警察會配合性侵害防治中心的程序。請求安置:113 專線可協助安置(庇護所),短期離開原本住處保護你的安全。家屬保護:若加害者轉而騷擾你家人,家人可同時聲請保護令,建議家人也安裝監視器。性侵害驗傷的時效 72 小時內最佳,超過時間取證較困難。緊急避難資源:113 安置;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地方社會局。

結合家暴保護令的好處

跟騷案件可結合家暴保護令,保護更全面。法律基礎:跟蹤騷擾防制法加家庭暴力防治法兩部法律可同時適用。適用對象:配偶、前配偶;同居伴侶;四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家庭組成員。家暴保護令的優點:法律基礎更廣(含精神暴力、經濟控制);保護範圍可擴大(包含子女);法院熟悉家暴模式,審理較積極;可命令加害者強制治療(戒酒、戒毒、心理治療)。結合申請的好處:多重保護(跟騷法針對特定行為態樣,家暴法包含暴力、精神虐待,同時申請覆蓋面更廣);違反加重(違反任一保護令都構成刑案,3 年以下徒刑,法官可加重判決);子女保護(家暴保護令可命令加害者遠離子女,暫時改變探視權,防止加害者透過子女接觸你);緊急保護令(家暴的緊急保護令通常更快 24 小時內,跟騷的暫時保護令通常 72 小時,兩個一起申請緊急性提高)。實務上的進階保護:定位禁制(法官可命令加害者裝電子腳鐐,重大案件);住所交換(可令加害者搬離原本住所);賠償要求(可命令加害者賠償醫療費、心理諮商費);強制治療(戒酒、戒毒、心理輔導,違反可處罰)。

❓ 常見問答(4 題)
我前男友分手後一直傳訊息、跟蹤我,警察說「沒受傷不能管」,怎麼辦?
警察說法錯誤!跟騷罪不需要實際受傷,反覆騷擾即構成。法律基礎:跟蹤騷擾防制法第 18 條違反任一行為態樣,可處 1 年以下徒刑、併罰 10 萬以下;「反覆持續」即構成(不需要實際身體傷害);2 次以上即可(第一次可能告誡,第二次起構成跟騷罪)。應對步驟:(1)蒐集所有證據(LINE/簡訊截圖、通話記錄、住處附近的監視器、IG/FB 對你的留言訊息,整理成時間軸);(2)正式報案(到警察局做正式筆錄,告知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要求警察核發「書面告誡」);(3)若警察不受理(告知警察「不受理我會直接到地檢署告訴」,通常此時警察會配合受理,或直接拿著證據到地檢署或法院);(4)申請保護令(你符合「有立即危險」,向家事法院聲請,24~72 小時可取得暫時保護令);(5)同步民事訴訟(民法侵權求償,通常 5~30 萬精神損害)。實務上警察的問題:有些警察對跟騷法不熟(尤其早期施行時),跟騷在以前不是獨立罪名(警察觀念可能停留在過去),2024 年後執法已較積極但仍因人而異。應對方法:帶完整證據包;引述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條文;若仍不受理要求換警員或上級。建議資源:113 婦幼保護專線(24 小時可協助通知警察);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免費法律諮詢);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律師);跟騷被害人服務中心(心理支持 + 法律協助)。後續預防:一旦取得書面告誡,前男友再犯立即構成刑事;保護令期間 2 年,他若違反 → 直接逮捕;不要私下「溝通」(跟騷者多希望有「藉口」維持關係);不要回應任何訊息(完全冷處理 + 法律行動)。
我陌生人在 IG 上一直私訊我,沒見過面,這算跟騷嗎?
算!跟騷不限於認識的人,網路上的反覆騷擾同樣適用。法律分析:跟蹤騷擾防制法不限熟識(只要符合 8 種行為態樣,不需要先認識對方,網路上的陌生人也適用);網路跟騷的常見形式(反覆私訊、多個假帳號重複追蹤、對你的貼文持續留言、冒充你的名義發文、公開你的隱私);是否「反覆持續」(短期內多次接觸 2 次以上、即使你已封鎖他開新帳號繼續、持續性質的留言私訊)。應對步驟:(1)蒐集證據(所有私訊截圖含對方帳號名、頭像、時間戳;他的多個帳號顯示是同一人;你已封鎖但他重新出現的證據;他發文的內容、留言);(2)向 IG 平台舉報(IG 內建「檢舉」功能,勾選「跟蹤騷擾」、「假帳號」,平台會調查並下架);(3)到警察局報案(說明「網路跟蹤騷擾」,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 3 條第 4 款通訊騷擾,警察可向 IG 發調取令查 IP,IP 對應到電信用戶 → 鎖定加害者);(4)查到加害者後(警察核發書面告誡,若仍不停止 → 移送地檢署,你可同時聲請保護令);(5)同步保護自己(改 IG 為私人帳戶、封鎖所有可疑帳號、告知朋友提醒、可暫停 IG 一段時間)。實務上的限制:追查 VPN 困難;境外 IP 較難追究;多帳號難證明同一人但模式相似(行文風格、知道的內容)+ IP 可能相同;但仍可申請保護令(即使對加害者「不詳之人」也可禁止其接觸你的帳號)。網路安全建議:個資保護(IG 上不要透露住所、學校、公司);定期檢視訪客;2FA(開啟雙因子認證防止帳號被駭);朋友協助;不要回應(任何訊息都可能被視為「持續對話」鼓勵加害者)。
我前夫違反保護令,又出現在我家門口,警察說「他只是路過」不管,怎麼辦?
警察說法錯誤!違反保護令是嚴重刑事重罪,可立即逮捕。法律基礎:跟蹤騷擾防制法第 19 條違反保護令禁止接近的命令,可處 3 年以下徒刑、併罰 30 萬以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1 條違反家暴保護令同樣 3 年以下;「路過」不是抗辯(保護令的禁止接近通常設定 100 公尺距離,出現在你家門口顯然違反,即使「路過」違反保護令本身就有罪)。應對步驟:(1)立即報警 110(告知「我有保護令,前夫剛剛違反禁止接近的命令」,提供保護令編號案號,要求警察立即派員);(2)蒐集即時證據(監視器影像、目擊者作證、若你能拍到對方臉孔車牌、通話紀錄);(3)到警察局做正式筆錄(若派出所警察說「他只是路過」要求換警員或聯絡上級,強調是違反保護令的刑事案件,取得受理案件證明書);(4)地檢署告訴(若警察不受理,持保護令副本 + 證據直接到地檢署,地檢署受理後會傳喚警察查辦);(5)同時延長/加強保護令(向法院聲請延長保護令,申請加重保護措施更大的禁止範圍,禁止他靠近你工作地家人住處)。警察為何「不想管」:有些警察認為「沒造成傷害不嚴重」,但這違反法律(違反保護令本身就是犯罪,警察應當積極執法,你可以對警察的不作為投訴)。投訴管道:警察分局督察、市府警察局、監察院。長期保護策略:裝設監視器(家門口、車庫、後門);變更生活模式(搬家、換工作最後手段);多重證據(每次違反都立即報警 + 留證);累積前科(他每次違反都會構成新的刑案,累計 3 次以上往往判實刑沒有緩刑);申請延長保護令。緊急情況:113 婦幼保護專線;緊急安置(必要時可短期離開家);個人安全(隨身攜帶警報器、防身噴霧);家暴中心(地方政府社會局有專業團隊)。
跟騷案件可以結合家暴保護令一起申請嗎?
可以,且推薦這樣做,保護更全面。法律基礎:跟蹤騷擾防制法 + 家庭暴力防治法(兩部法律可同時適用);適用對象(配偶、前配偶、同居伴侶、四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家庭組成員);家暴保護令的優點(法律基礎更廣含精神暴力經濟控制、保護範圍可擴大包含子女、法院熟悉家暴模式審理較積極、可命令加害者強制治療戒酒戒毒心理治療)。結合申請的好處:多重保護(跟騷法針對特定行為態樣、家暴法包含暴力精神虐待、同時申請覆蓋面更廣);違反加重(違反任一保護令都構成刑案、3 年以下徒刑、法官可加重判決);子女保護(家暴保護令可命令加害者遠離子女、暫時改變探視權、防止加害者透過子女接觸你);緊急保護令(家暴的緊急保護令通常更快 24 小時內、跟騷的暫時保護令通常 72 小時、兩個一起申請緊急性提高)。申請步驟:(1)到家事法院(攜帶身分證、證據,填寫保護令聲請狀一份可同時聲請兩種,說明跟騷事實 + 家暴事實);(2)說明事實(跟騷部分列舉 8 種行為態樣;家暴部分含肢體暴力即使輕微推擠、精神暴力恐嚇控制辱罵、經濟控制不給生活費、性暴力強迫性行為);(3)提供證據(跟騷證據截圖錄音;家暴證據驗傷單報案紀錄目擊者);(4)申請保護內容(禁止接近你 100 公尺;禁止接近子女學校;禁止聯絡電話訊息;暫定子女探視方式;強制完成戒癮治療心理輔導;暫定家庭暴力相對人遠離住所);(5)取得保護令(暫時保護令 24 小時內;通常保護令開庭審理後核發;效期最長 2 年可延長)。實務上的進階保護:定位禁制(法官可命令加害者裝電子腳鐐重大案件);住所交換(可令加害者搬離原本住所);賠償要求(可命令加害者賠償醫療費、心理諮商費);強制治療(戒酒戒毒心理輔導,違反可處罰);未成年子女保護(暫停加害者監護權;子女由你獨自照顧;強制不得攜帶子女出國)。建議資源:113 婦幼保護專線;勵馨基金會(陪同出庭、心理諮詢);現代婦女基金會(法律諮詢、緊急安置);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律師);地方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緊急安置(必要時提供庇護所)。
資料來源(以官方為準)
跟蹤騷擾防制法 ↗家庭暴力防治法 ↗現代婦女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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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婦幼保護專線1995 兒童保護專線性騷擾防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