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預立醫療決定書(AD):病人自主權利法、5 種臨床條件、辦理流程
你希望在生命最後階段被插管、電擊、心肺復甦嗎?病人自主權利法給你決定權。預立醫療決定書(AD)讓你在意識清楚時表達醫療意願,避免家人天人交戰。這份指南教你 5 種適用條件、辦理流程、與安寧緩和條例的差別。
含 5 種臨床條件、ACP 諮商流程、與安寧緩和條例比較
📅 最後更新:2026-05-01 | ✍️ 編輯: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病人自主權利法(2019 起)
亞洲首部
適用 5 種臨床條件
末期、植物人等
ACP 諮商費用
2,500~3,500 元
註記在健保卡
醫師可立即查
📋 快速指南
📋 5 種適用「拒絕醫療」的臨床條件
  • 1. 末期病人:(1)罹患嚴重傷病,經兩位醫師判斷不可治癒;(2)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為不可避免;(3)一般癌症末期、嚴重器官衰竭等
  • 2. 不可逆轉之昏迷:(1)長期意識喪失(如腦死前狀態);(2)醫學判斷無法恢復;(3)長期植物狀態的延伸
  • 3. 永久植物人狀態:(1)腦部受損嚴重;(2)長期失去意識;(3)無法表達或互動
  • 4. 極重度失智:(1)失智症晚期;(2)已無法溝通、自理;(3)長期需他人照顧
  • 5.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症:(1)由衛福部新增;(2)依醫療進步調整;(3)目前尚未有新增公告
  • 判定流程:(1)2 位專科醫師判斷符合 5 種條件之一;(2)緩和醫療團隊確認;(3)才能依預立醫療決定書執行
  • 病人「意識清楚」時不能用:(1)AD 只在你失去溝通能力時生效;(2)若你還清醒,仍由你自己決定
  • 📌 5 種條件嚴格:(1)不是「我覺得快不行」就用;(2)需專業醫師判定;(3)防止濫用
  • 📌 2024 年放寬討論:未來可能加入「漸凍症」、「重度精神疾病」等
✅ 預立醫療決定書 vs 安寧緩和條例
  • 安寧緩和條例(2000 年起):(1)只適用「末期病人」;(2)「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DNR);(3)只能拒絕急救(CPR)和維生醫療;(4)相對狹窄
  • 病人自主權利法(2019 年起):(1)適用 5 種臨床條件;(2)「預立醫療決定書」(AD);(3)可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4)範圍更廣
  • 主要差別:(1)適用對象:安寧只限末期;AD 含 5 種;(2)可拒絕的項目:安寧只能拒絕 CPR;AD 含人工營養(鼻胃管、靜脈點滴)、抗生素、洗腎等;(3)辦理方式:安寧簽 DNR 即可;AD 需經 ACP 諮商;(4)費用:DNR 免費;AD 約 3,000 元
  • 哪一個適合我:(1)只擔心臨終急救:簽 DNR 即可(簡單、免費);(2)希望全面安排:辦 AD(含 DNR + 更多)
  • 兩者可同時辦:(1)AD 是更完整的版本;(2)辦 AD 即包含 DNR 內容;(3)健保卡都會註記
  • 「拒絕急救」≠「不治療」:(1)拒絕無效醫療不是放棄;(2)安寧緩和會繼續舒緩疼痛;(3)尊嚴離世
  • 📌 對家屬的影響:(1)有 AD/DNR 家屬不必為決定爭吵;(2)依你的書面意願執行;(3)家人心理負擔減輕
  • 📌 「我簽了 DNR 但忘了,需要重簽嗎」:(1)不必,DNR 永久有效;(2)但建議告知家人位置;(3)健保卡註記後醫院可直接查
🏥 辦理 AD 的流程:3 個步驟
  • 第一步:找有資格的醫療機構:(1)非每家醫院都辦;(2)查衛福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名單;(3)多為大型醫院、教學醫院;(4)部分區域醫院、衛生所也辦
  • 第二步: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1)需要的人:(a)你本人(意願人,需 20 歲以上);(b)2 名見證人或公證人;(c)配偶 + 二親等內血親 + 醫療委任代理人(建議皆參與,可分批);(2)諮商團隊:(a)醫師;(b)護理師;(c)心理師或社工;(3)諮商內容:(a)醫療相關知識(5 種臨床條件、各種維生治療的內容);(b)你的價值觀和意願;(c)家人的擔憂與溝通;(d)填寫「預立醫療決定書」;(4)時間:90~120 分鐘;(5)費用:自費 2,500~3,500 元
  • 第三步:簽署 + 註記:(1)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2)註記在健保卡:醫療機構掃描健保卡即可看到;(3)正本保管:(a)醫療機構保留一份;(b)你保留一份;(c)告知家人 / 醫療委任代理人位置
  • 「醫療委任代理人」是什麼:(1)你失能時代你做醫療決定;(2)通常指定配偶、子女或同居伴侶;(3)需 20 歲以上、有完全行為能力;(4)與你共同到場簽署同意書
  • 「線上諮商」:(1)2024 年起部分醫院提供視訊諮商;(2)COVID 後常態化;(3)行動不便者方便;(4)效力相同
  • 修改與撤回:(1)AD 可隨時修改、撤回;(2)需到醫療機構辦理;(3)健保卡註記同步更新
  • 📌 建議辦理年齡:(1)20 歲後可辦(成年);(2)40~50 歲是好時機(思考成熟、家庭完整);(3)越早辦越完整
  • 📌 「我家人不同意」:(1)AD 是個人意願;(2)家人意見僅供參考;(3)但有家人共識最理想
💼 可以拒絕的醫療項目
  • 1. 心肺復甦術(CPR):(1)電擊、心臟按摩、人工呼吸;(2)末期病人成功率低且痛苦;(3)拒絕等於「不要從死亡邊緣拉回來」
  • 2. 維生醫療:(1)機械式呼吸器(呼吸器);(2)葉克膜(ECMO);(3)升壓藥物;(4)洗腎
  • 3. 抗生素:(1)末期感染時是否使用抗生素;(2)拒絕表示讓自然病程進行
  • 4. 輸血:(1)大量出血時是否輸血;(2)特定宗教(耶和華見證人)一直拒絕
  • 5. 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1)鼻胃管;(2)靜脈點滴(補充營養與水分);(3)胃造廔;(4)這是 AD 比 DNR 多的關鍵
  • 「拒絕」不等於「立即終止」:(1)已在使用的可選擇「不繼續使用」;(2)也可選擇「不開始使用」;(3)依你的意願彈性
  • 仍會接受的醫療:(1)疼痛控制(嗎啡、止痛藥);(2)皮膚照護;(3)口腔清潔;(4)情感支持;(5)這些是「安寧緩和醫療」,提升尊嚴
  • 選擇的彈性:(1)你可選擇拒絕全部 5 項;(2)也可只拒絕部分(如只拒絕呼吸器,但接受抗生素);(3)依你的價值觀決定
  • 📌 建議多想想:(1)每項治療都有不同情境;(2)和家人、朋友、宗教領袖討論;(3)寫下原因(不只是選項)
  • 📌 「我會痛嗎」:(1)安寧緩和醫療有完整的疼痛管理;(2)嗎啡、鎮定劑可緩解;(3)「自然死」≠「痛死」
👨‍👩‍👧 家人的角色與溝通
  • 誰需要參與諮商:(1)必要:你 + 2 位見證人 + 醫療團隊;(2)強烈建議:配偶 + 二親等內血親 + 醫療委任代理人;(3)多人到場可促進家庭共識
  • 家人不同意怎麼辦:(1)AD 是你個人決定;(2)家人意見僅供參考;(3)但執行時若家人強烈反對 → 醫院可能會猶豫;(4)建議事前充分溝通
  • 溝通的技巧:(1)選擇好時機:(a)平靜、健康時談;(b)不要等緊急時才提;(2)用「我希望」開場:(a)「我希望你能了解我的想法」;(b)不是「我要你同意」;(3)分享理由:(a)為什麼這樣決定;(b)你重視什麼(尊嚴、家人不負擔、不想痛苦);(4)聽他們的擔心:(a)他們可能害怕失去你;(b)感受他們的情緒;(c)逐步溝通
  • 「醫療委任代理人」的選擇:(1)適合的人:(a)了解你的意願;(b)能承受壓力;(c)願意執行你的決定;(2)不適合:(a)會被情緒影響;(b)和你價值觀差異大;(c)和其他家人衝突大;(3)常見選擇:(a)配偶;(b)較成熟的子女;(c)信任的兄弟姊妹;(d)同居伴侶
  • 「我家很傳統,不能談死亡」:(1)這是台灣家庭常見挑戰;(2)循序漸進:(a)先談「健康時的安排」;(b)「老了想怎麼住」;(c)逐步引到「最後階段的選擇」;(3)用第三方的故事:(a)「最近聽到 XX 因為沒有 AD,全家很痛苦」;(b)「我不想讓你們有同樣困擾」
  • 未來重新諮商:(1)家庭狀況變化(離婚、再婚、生子);(2)健康狀況變化;(3)價值觀變化;(4)建議每 3~5 年重新檢視
  • 📌 家人最後通常會接受:實務上,即使初期反對的家人,看到你認真思考且充分溝通後,多數會尊重你的決定
  • 📌 「沒有 AD 的悲劇」:(1)家人爭吵要不要拔管;(2)長期照顧負擔(昂貴);(3)你的尊嚴受損;(4)AD 是給家人的禮物

預立醫療決定書(AD):病人自主權利法 2026 完整實務

2019 年「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是亞洲首部保障病人自主權的法律。預立醫療決定書(AD)讓你在意識清楚時表達醫療意願,避免家人天人交戰。本文整理 5 種適用條件、辦理流程、與安寧緩和條例的差別。

5 種適用「拒絕醫療」的臨床條件

預立醫療決定書適用以下 5 種臨床條件:(一)末期病人:罹患嚴重傷病經兩位醫師判斷不可治癒,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為不可避免(一般癌症末期、嚴重器官衰竭等);(二)不可逆轉之昏迷:長期意識喪失(如腦死前狀態),醫學判斷無法恢復,長期植物狀態的延伸;(三)永久植物人狀態:腦部受損嚴重,長期失去意識,無法表達或互動;(四)極重度失智:失智症晚期,已無法溝通自理,長期需他人照顧;(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症:由衛福部新增,依醫療進步調整,目前尚未有新增公告。判定流程:2 位專科醫師判斷符合 5 種條件之一,緩和醫療團隊確認,才能依預立醫療決定書執行。病人「意識清楚」時不能用 AD(AD 只在你失去溝通能力時生效,若你還清醒仍由你自己決定)。5 種條件嚴格(不是「我覺得快不行」就用,需專業醫師判定,防止濫用)。2024 年放寬討論,未來可能加入「漸凍症」、「重度精神疾病」等。

預立醫療決定書 vs 安寧緩和條例

安寧緩和條例(2000 年起)只適用「末期病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DNR)只能拒絕急救(CPR)和維生醫療,相對狹窄。病人自主權利法(2019 年起)適用 5 種臨床條件,「預立醫療決定書」(AD)可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範圍更廣。主要差別:適用對象(安寧只限末期,AD 含 5 種);可拒絕的項目(安寧只能拒絕 CPR,AD 含人工營養鼻胃管、靜脈點滴、抗生素、洗腎等);辦理方式(安寧簽 DNR 即可,AD 需經 ACP 諮商);費用(DNR 免費,AD 約 3,000 元)。哪一個適合我:只擔心臨終急救簽 DNR 即可(簡單、免費);希望全面安排辦 AD(含 DNR 加更多)。兩者可同時辦(AD 是更完整的版本,辦 AD 即包含 DNR 內容,健保卡都會註記)。「拒絕急救」不等於「不治療」(拒絕無效醫療不是放棄,安寧緩和會繼續舒緩疼痛,尊嚴離世)。對家屬的影響:有 AD/DNR 家屬不必為決定爭吵,依你的書面意願執行,家人心理負擔減輕。

辦理 AD 的流程:3 個步驟

第一步找有資格的醫療機構(非每家醫院都辦,查衛福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名單,多為大型醫院、教學醫院,部分區域醫院、衛生所也辦)。第二步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需要的人是你本人(意願人需 20 歲以上)加 2 名見證人或公證人加配偶加二親等內血親加醫療委任代理人(建議皆參與可分批);諮商團隊是醫師加護理師加心理師或社工;諮商內容包含醫療相關知識(5 種臨床條件、各種維生治療的內容)、你的價值觀和意願、家人的擔憂與溝通、填寫「預立醫療決定書」;時間 90~120 分鐘;費用自費 2,500~3,500 元。第三步簽署加註記: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註記在健保卡(醫療機構掃描健保卡即可看到);正本保管(醫療機構保留一份、你保留一份、告知家人或醫療委任代理人位置)。「醫療委任代理人」是什麼:你失能時代你做醫療決定,通常指定配偶、子女或同居伴侶,需 20 歲以上有完全行為能力,與你共同到場簽署同意書。「線上諮商」:2024 年起部分醫院提供視訊諮商,COVID 後常態化,行動不便者方便,效力相同。修改與撤回:AD 可隨時修改、撤回,需到醫療機構辦理,健保卡註記同步更新。建議辦理年齡 20 歲後可辦(成年),40~50 歲是好時機(思考成熟、家庭完整),越早辦越完整。

可以拒絕的醫療項目

AD 可拒絕的醫療項目:(一)心肺復甦術(CPR):電擊、心臟按摩、人工呼吸,末期病人成功率低且痛苦,拒絕等於「不要從死亡邊緣拉回來」;(二)維生醫療:機械式呼吸器、葉克膜(ECMO)、升壓藥物、洗腎;(三)抗生素:末期感染時是否使用抗生素,拒絕表示讓自然病程進行;(四)輸血:大量出血時是否輸血,特定宗教(耶和華見證人)一直拒絕;(五)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鼻胃管、靜脈點滴(補充營養與水分)、胃造廔,這是 AD 比 DNR 多的關鍵。「拒絕」不等於「立即終止」(已在使用的可選擇「不繼續使用」,也可選擇「不開始使用」,依你的意願彈性)。仍會接受的醫療:疼痛控制(嗎啡、止痛藥)、皮膚照護、口腔清潔、情感支持,這些是「安寧緩和醫療」提升尊嚴。選擇的彈性:你可選擇拒絕全部 5 項,也可只拒絕部分(如只拒絕呼吸器但接受抗生素),依你的價值觀決定。建議多想想(每項治療都有不同情境,和家人、朋友、宗教領袖討論,寫下原因不只是選項)。「我會痛嗎」:安寧緩和醫療有完整的疼痛管理,嗎啡、鎮定劑可緩解,「自然死」不等於「痛死」。

家人的角色與溝通

誰需要參與諮商:必要的是你加 2 位見證人加醫療團隊;強烈建議的是配偶加二親等內血親加醫療委任代理人;多人到場可促進家庭共識。家人不同意怎麼辦:AD 是你個人決定,家人意見僅供參考,但執行時若家人強烈反對醫院可能會猶豫,建議事前充分溝通。溝通的技巧:選擇好時機(平靜、健康時談,不要等緊急時才提);用「我希望」開場(「我希望你能了解我的想法」,不是「我要你同意」);分享理由(為什麼這樣決定,你重視什麼如尊嚴、家人不負擔、不想痛苦);聽他們的擔心(他們可能害怕失去你,感受他們的情緒,逐步溝通)。「醫療委任代理人」的選擇:適合的人(了解你的意願、能承受壓力、願意執行你的決定);不適合(會被情緒影響、和你價值觀差異大、和其他家人衝突大);常見選擇(配偶、較成熟的子女、信任的兄弟姊妹、同居伴侶)。「我家很傳統,不能談死亡」:這是台灣家庭常見挑戰,循序漸進(先談「健康時的安排」、「老了想怎麼住」、逐步引到「最後階段的選擇」);用第三方的故事(「最近聽到 XX 因為沒有 AD,全家很痛苦」、「我不想讓你們有同樣困擾」)。家人最後通常會接受,實務上即使初期反對的家人,看到你認真思考且充分溝通後多數會尊重你的決定。「沒有 AD 的悲劇」:家人爭吵要不要拔管、長期照顧負擔(昂貴)、你的尊嚴受損,AD 是給家人的禮物。

3,000 元的「保險」價值

從實際面分析 AD 的費用:對比其他費用(一杯咖啡 100 元喝 30 杯 = 3,000;一年看一次牙齒 1,500~3,000;AD 是一次性費用永久有效);對比 ICU 費用(ICU 每天 30,000~50,000 元,住 1 週就 25 萬,若沒 AD 在 ICU 拖 1 個月 = 100~150 萬,AD 可避免無意義的延長治療);家庭成本(家人請假照顧的薪資損失、家人爭吵的情感成本、長期照顧鼻胃管看護每月 5~10 萬,AD 可避免這些)。3,000 元的價值:醫療諮商 90~120 分鐘(3 位專業人員一對一服務,單獨找律師諮商一小時 3,000~5,000);家庭溝通(醫療團隊作為中介,促進家人對話,化解可能的爭議);明確法律文件(正式效力,醫院遵循,家人不必猜測);健保卡註記(醫師掃卡可立即看到,緊急時無延誤,終身有效)。沒辦 AD 的「成本」:家人天人交戰(「要不要拔管?」、「他真的希望這樣嗎?」、多年的心理陰影);家庭爭吵(兄弟姊妹意見不同、配偶 vs 父母衝突、關係破裂);醫療成本(「不知道要不要救」默認全力救、長期 ICU、呼吸器、家庭財務崩潰);你的尊嚴(違反你真實意願、長期插管失能、失去尊嚴離世)。實際金錢比較:辦 AD 一次 3,000 終身有效;沒辦 AD 的家庭平均 ICU 多住 7 天 = 25 萬加長照 6 個月 = 30 萬加家人薪資損失 = 10 萬,總成本可能 50~150 萬。AD 省 50~150 萬,「投資回報率」幾百倍。建議立即辦理(不要拖延,意外無預警,今天就預約);40~60 歲是黃金期(思考成熟、家庭完整、健康有變化的開始);把它當「禮物」(給自己的禮物尊嚴,給家人的禮物不必爭吵,給社會的禮物節省醫療資源)。

❓ 常見問答(4 題)
預立醫療決定書(AD)跟「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DNR)」有什麼不同?
AD 比 DNR 範圍更廣,可拒絕更多醫療項目。主要差別:(1)適用對象:DNR 只限「末期病人」;AD 含 5 種臨床條件(末期、不可逆昏迷、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其他公告重症);(2)可拒絕的項目:DNR 僅限心肺復甦術(CPR)和維生醫療;AD 還可拒絕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鼻胃管、靜脈點滴、胃造廔)、抗生素、輸血、洗腎;(3)辦理方式:DNR 簽單張表格即可(免費);AD 需經「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約 90~120 分鐘(自費 2,500~3,500 元);(4)法律依據:DNR 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2000);AD 依「病人自主權利法」(2019);(5)歷史:DNR 早期就有,AD 是 2019 年起的新法。哪一個適合你?只擔心臨終急救簽 DNR 即可(簡單、免費);希望全面安排辦 AD(含 DNR + 更多);兩者可同時辦(AD 是更完整的版本)。實務上的選擇:年輕健康者考慮辦 AD(一次性深思熟慮);已被診斷末期病人簽 DNR 即可(更急迫);重視家庭和諧者辦 AD(更完整減少家人爭議);經濟有限者簽 DNR(免費)。AD 的優勢:(a)「人工營養」的選擇是最大差異,很多家庭因「拔不拔鼻胃管」爭吵,AD 提前明確;(b)涵蓋多種臨床情境(不只末期);(c)經過完整諮商更深思熟慮;(d)有醫療委任代理人。DNR 的優勢:(a)免費;(b)簡單,5 分鐘可完成;(c)健保卡也可註記。建議:(a)50 歲以下年輕健康先簽 DNR(基礎保障);(b)50 歲以上或健康有變化辦 AD(完整安排);(c)兩者都簽更全面。
我老公昏迷了,他沒簽 AD,我可以決定不要插管嗎?
看臨床情況。若是「末期病人」家屬可簽 DNR 拒絕急救;其他情況需家屬共同決定,醫師也會評估。分析:(1)沒 AD 的後果:(a)醫療團隊預設「全力救治」;(b)需家屬共同決定才能不救;(c)家屬間若意見不同會延誤;(2)家屬可代簽 DNR 的條件:(a)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 7 條;(b)末期病人由家屬簽 DNR;(c)順位:配偶、成人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3)家屬無法代簽 AD:(a)AD 必須病人本人簽;(b)家屬不能代簽;(c)這是 AD 與 DNR 的另一差別。應對步驟:(1)了解病情:(a)和醫師談病情預後;(b)是「末期」嗎?;(c)有多少恢復可能?;(2)家屬會議:(a)和重要家人(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開會;(b)討論你老公平時的價值觀;(c)他生前有沒有提過類似偏好;(3)諮詢醫療團隊:(a)緩和醫療團隊(多數醫院有);(b)他們提供倫理諮詢;(c)幫助家屬做決定;(4)簽 DNR:(a)若是末期且家屬共識;(b)由配偶(你)優先簽;(c)若你不簽,由其他家屬簽;(5)不能立即決定的情況:(a)多用「漸進式」處理;(b)先試治療看效果;(c)2 週後再評估;(d)若無進展再考慮拒絕維生醫療。「家屬意見分歧」的處理:(A)原則:(i)不能少數決多數;(ii)需共識;(iii)一人強烈反對 → 醫院可能不會執行;(B)解決方法:(i)多次家庭會議;(ii)醫療團隊倫理諮詢;(iii)緩和醫療團隊家屬支持;(iv)找牧師、神父、宗教師協助;(C)最後手段:(i)醫院倫理委員會介入;(ii)但通常是各方妥協方案;(iii)很少完全照一方意見。「植物人狀態」的特殊性:(i)若是植物人 → 不算「末期」;(ii)醫師預期可長期存活(多年甚至幾十年);(iii)家屬無法簽 DNR 拒絕全部維生醫療;(iv)但可拒絕「再增加」的維生醫療(如新感染時的抗生素)。長期啟示:(1)趕快給其他親人辦 AD:(a)你有預兆了;(b)讓父母、配偶、子女都辦;(c)避免下次無依據;(2)文件保存:(a)健保卡註記;(b)家人都知位置;(c)不再有「沒準備」的情況。支援資源:(i)醫院的家屬諮詢服務(多免費);(ii)安寧療護病房;(iii)「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iv)「病人自主研究中心」(PARC)資訊。
辦 AD 要花 3,000 元,這個錢花得值得嗎?
絕對值得。3,000 元換取明確的醫療意願表達 + 家人不必爭吵 + 你的尊嚴離世,是最划算的「保險」。從實際面分析:(1)對比其他費用:(a)一杯咖啡 100 元,喝 30 杯 = 3,000;(b)一年看一次牙齒 = 1,500~3,000;(c)AD 是一次性費用永久有效;(2)對比 ICU 費用:(a)ICU 每天 30,000~50,000 元;(b)住 1 週就 25 萬;(c)若沒 AD 在 ICU 拖 1 個月 = 100~150 萬;(d)AD 可避免無意義的延長治療;(3)家庭成本:(a)家人請假照顧的薪資損失;(b)家人爭吵的情感成本;(c)長期照顧(鼻胃管、看護)每月 5~10 萬;(d)AD 可避免這些。3,000 元的價值是什麼?(A)醫療諮商 90~120 分鐘:(i)3 位專業人員(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工);(ii)一對一服務;(iii)單獨找律師諮商一小時 3,000~5,000;(B)家庭溝通:(i)醫療團隊作為中介;(ii)促進家人對話;(iii)化解可能的爭議;(C)明確法律文件:(i)正式效力;(ii)醫院遵循;(iii)家人不必猜測;(D)健保卡註記:(i)醫師掃卡可立即看到;(ii)緊急時無延誤;(iii)終身有效。沒辦 AD 的「成本」:(1)家人天人交戰:(a)「要不要拔管?」;(b)「他真的希望這樣嗎?」;(c)多年的心理陰影;(2)家庭爭吵:(a)兄弟姊妹意見不同;(b)配偶 vs 父母衝突;(c)關係破裂;(3)醫療成本:(a)「不知道要不要救」 → 默認全力救;(b)長期 ICU、呼吸器;(c)家庭財務崩潰;(4)你的尊嚴:(a)違反你真實意願;(b)長期插管失能;(c)失去尊嚴離世。實際金錢比較:(A)辦 AD:(i)一次 3,000;(ii)終身有效;(iii)總成本 3,000;(B)沒辦 AD 的家庭:(i)平均 ICU 多住 7 天 = 25 萬;(ii)長照 6 個月 = 30 萬;(iii)家人薪資損失 = 10 萬;(iv)總成本可能 50~150 萬;(C)差距:(i)AD 省 50~150 萬;(ii)「投資回報率」幾百倍。實務考量:(i)低收入戶減免:(a)部分縣市提供補助;(b)衛生所辦理可能較便宜;(c)查詢當地衛生局;(ii)分次諮商:(a)家人不必同次到齊;(b)你可先去;(c)家人後續加入;(iii)視訊諮商:(a)2024 年起部分醫院提供;(b)行動不便者方便;(c)費用相同。建議:(A)立即辦理:(a)不要拖延;(b)意外無預警;(c)今天就預約;(B)40~60 歲是黃金期:(a)思考成熟;(b)家庭完整;(c)健康有變化的開始;(C)把它當「禮物」:(a)給自己的禮物(尊嚴);(b)給家人的禮物(不必爭吵);(c)給社會的禮物(節省醫療資源)。「3,000 元是否值得?」的答案:(i)對你 = 尊嚴;(ii)對家人 = 不必爭吵;(iii)對社會 = 節省醫療資源;(iv)對未來 = 無遺憾;(v)這 3,000 元是你能買的最便宜的「保險」
我父母 70 多歲了,怎麼跟他們開口談 AD?
用「故事」與「關懷」開場,不要直接談「死亡」;漸進式引導效果最好。策略:(1)選擇好時機:(a)平靜、健康時;(b)不是急診時;(c)家人聚會、安靜時刻;(d)避開敏感日期(喪期、重病後);(2)用「故事」開場:(a)「最近聽到 XX 因為沒簽 AD,全家因為要不要拔管吵架」;(b)「同事的爸爸 ICU 住了 3 個月,最後還是走了」;(c)「報紙上看到一個案例...」;(d)讓父母從第三方故事開始思考;(3)表達關懷:(a)「我希望你以後過得舒服」;(b)「我不希望你受苦」;(c)「我擔心將來不知道怎麼幫你」;(d)從「為他們好」出發,不是「為自己方便」;(4)提出具體想法:(a)「最近有個叫 AD 的東西,可以幫長輩明確表達意願」;(b)「我們陪你去諮商」;(c)「不是現在就要做,可以先了解」;(5)耐心等待:(a)第一次不會立即同意;(b)給他們時間消化;(c)2~3 週後再提;(d)不要一次施壓。父母可能的反應與應對:(A)「不要詛咒我」、「你想我早死嗎」:(i)這是台灣父母常見反應;(ii)不要爭辯;(iii)說「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希望你長命百歲,但萬一有意外,我們有準備」;(iv)改聊其他話題;(B)「你們會照顧我」:(i)「我們當然會」;(ii)「但 AD 可以讓我們知道你想要什麼,這樣我們才能照你的意思照顧」;(iii)「不是我們不照顧你,是我們希望尊重你的意願」;(C)「我覺得簽這個倒楣」:(i)「很多人都簽了,包括我」;(ii)「醫師、教授、政府官員都簽,他們不覺得倒楣」;(iii)「簽了反而長壽,因為心理踏實」;(D)「我不想拖累你們」(自卑型):(i)「正是因為這樣,AD 可以讓你不被無意義的醫療拖累」;(ii)「你的尊嚴最重要」;(iii)「AD 讓你選擇怎麼結束,不是被決定」。逐步引導的技巧:(1)第一階段:聊老化:(a)「你最近身體怎樣?」;(b)「想過老了想怎麼過嗎?」;(c)「想住哪裡?住養老院還是家裡?」;(2)第二階段:聊醫療:(a)「如果你生病住院,希望我們怎麼做?」;(b)「你有特別不喜歡的治療嗎?」;(c)「你看那個 XX 阿伯,你會想像他那樣嗎?」;(3)第三階段:聊 AD:(a)「這個叫 AD 的東西可以幫你明確表達」;(b)「我們去了解看看」;(c)「不是現在就要決定」。「家人共同辦」的策略:(A)你先辦給父母看:(i)「我已經辦了,你們要看我的決定書嗎」;(ii)讓父母覺得不孤單;(iii)「年輕人也辦」;(B)全家一起辦:(i)兄弟姊妹一起去;(ii)父母不會覺得只有自己被「逼」;(iii)變成「家庭活動」;(C)找朋輩故事:(i)父母朋友辦過嗎?;(ii)他們是好的引導者;(iii)父母往往聽朋友比聽兒女管用;(D)陪同諮商:(i)你陪父母去;(ii)支持他們;(iii)讓他們感受不孤單。實際成功案例:(i)多數父母經過 6~12 個月引導後願意辦;(ii)少數父母即使不辦也至少口頭表達意願;(iii)關鍵是「不放棄、慢慢來」。備案:父母堅決不辦怎麼辦:(A)尊重他們的選擇;(B)但持續溝通他們的口頭意願(即使沒簽 AD);(C)寫下他們提到的偏好(你的個人記錄);(D)將來緊急時可作為「依平時意願表達」的參考;(E)把握每個機會了解他們的價值觀。長期回報:(i)你做了努力,無遺憾;(ii)即使父母最終不辦,你的關懷他們感受到了;(iii)家庭關係更深厚;(iv)你自己也學到怎麼面對這些議題。
資料來源(以官方為準)
病人自主權利法 ↗衛福部預立醫療決定 ↗病人自主研究中心 PARC ↗
⚠️ 免責聲明
本頁資訊由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見上方「資料來源」), 僅作為認識政策與權益的入門參考。實際個案涉及法律、稅務、醫療、勞動等專業判斷, 請以各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或洽詢律師、會計師、社工等專業人士。 本站編輯原則詳見 編輯原則; 發現錯誤請 來信指正, 我們會在 24 小時內更正並公告於 修訂紀錄
預立醫療決定查詢遺囑撰寫同居伴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