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澄清,青年志工中心標案皆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並無圖利特定對象的情形。
1. 程序公開:所有標案均經過公開招標與評選程序,符合政府採購法規。
2. 人員異動:針對外界關切的人員問題,經查該報導所提及的人員已於 112 年底卸任協會理事長,並於 113 年 9 月起不再擔任該中心計畫的協同主持人,因此與目前的標案執行無關。
3. 驗收嚴謹:標案款項的核銷與成果報告均需經過嚴格的勞務驗收,確保執行內容與合約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