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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

想報扶養父母或兄弟姊妹,有什麼條件限制嗎?

A. 快速解答

扶養親屬需符合「無謀生能力」或「共同居住且受你扶養」的條件。若扶養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年滿 60 歲者可直接列報;未滿 60 歲則需證明無謀生能力。若扶養兄弟姊妹,必須是未滿 20 歲,或是滿 20 歲但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請注意,被扶養人若有所得,也必須合併申報。建議先試算將親屬納入後,稅額是否真的降低,因為有時親屬本身的免稅額與扣除額,反而會影響你的稅率級距。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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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扶養父母或兄弟姊妹,主要看對方有沒有謀生能力,或是跟你住且靠你養。

要報扶養親屬,有幾個基本條件。如果是扶養直系尊親屬,像是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只要他們年滿 60 歲,就可以直接列報扶養。但如果他們未滿 60 歲,你就需要證明他們確實沒有謀生能力,例如因為重病或身心障礙無法工作。扶養兄弟姊妹的話,條件比較嚴格:未滿 20 歲的都可以報;如果是滿 20 歲的,則必須符合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這幾種情況之一。另外,被扶養的親屬如果自己有收入,記得要跟你的所得合併申報。

實際操作時,最重要的是先算清楚。在報稅前,可以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線上試算」功能,把親屬加進去看看。有時候,親屬本身的免稅額和扣除額,加上你扶養他們的扣除額,可能會讓你整體稅負降低;但也有可能因為親屬有其他所得,反而讓你的總所得提高,適用到更高的稅率級距,這樣就得不償失了。所以,別急著報,先試算最保險。準備文件時,身分證明、戶口名簿影本、以及證明無謀生能力的相關證明(如醫院診斷證明、在學證明等)都要備妥。

很多人會誤以為只要是親屬就可以報扶養,但其實「無謀生能力」或「共同居住且受你扶養」是關鍵。例如,如果你的父母雖然未滿 60 歲,但他們有穩定的工作或退休金,你就不能報扶養。另外,如果親屬有自己的所得,而且所得額超過一定標準,即使符合其他條件,也可能無法列報為扶養親屬,或是需要合併申報。務必確認親屬的所得狀況。

如果你對申報扶養有疑問,可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相關規定,或撥打財政部國稅局的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諮詢。在每年 5 月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也可以直接到各地區國稅局的服務櫃檯,請專人協助你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