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青年

想報扶養父母或兄弟姊妹,有什麼條件限制嗎?

A. 解答

扶養親屬需符合「無謀生能力」或「共同居住且受你扶養」的條件。若扶養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年滿 60 歲者可直接列報;未滿 60 歲則需證明無謀生能力。若扶養兄弟姊妹,必須是未滿 20 歲,或是滿 20 歲但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請注意,被扶養人若有所得,也必須合併申報。建議先試算將親屬納入後,稅額是否真的降低,因為有時親屬本身的免稅額與扣除額,反而會影響你的稅率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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