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發票已存入載具且需要退貨,您不需要擔心發票作廢的問題。請直接攜帶原購買商品、信用卡或當初消費的載具,前往原店家辦理退貨手續。店家會透過電子發票系統進行「銷貨折讓」或「作廢」作業,系統會自動將該筆發票資訊更新。您無需自行操作任何平台設定,店家處理完畢後,該筆發票即會失效,不會參與後續的對獎。建議您在退貨後,過幾天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確認該筆發票狀態是否已更新為「已作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