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院研議的政策,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是在現行「法定基準容積1.5倍」的範圍內進行調整。在特定條件下,政府會放寬容積獎勵,但前提是開發者必須提供實質的社會住宅等公益資源作為回饋。這項政策設計是為了讓都市更新所創造的開發利益能回饋社會,而非單純增加市場上的銷售住宅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