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投資人

虛擬貨幣的獲利,在台灣會被歸類在哪種所得?

A. 解答

目前台灣對於虛擬貨幣的課稅尚不明確,財政部傾向將其視為「資產」。若未來修法將虛擬貨幣的交易所得納入課稅,最有可能的歸類方式是將其視為「財產交易所得」。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財產及權利之出賣或讓與而取得之所得,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屆時,投資人可依據實際發生的交易成本,計算淨利潤後申報。但請注意,這是基於現行法規推測的可能方向,最終課稅方式仍待主管機關的正式公告與法規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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