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遺產稅的扣除額是為了減輕繼承人的稅務負擔而設。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進而降低應納稅額。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些扣除額並非無限額度,而是有法定的上限。例如,喪葬費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137萬元,超過部分將不予扣除。此外,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是每人56萬元,但若有未成年子女,會依其年齡距屆滿成年年齡的年數加計扣除,這部分需要仔細計算。
另外,如果您主張有受扶養人扣除額,需要證明該受扶養人確實受被繼承人生前扶養,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則需要提供主管機關認定的證明文件。
在申報時,務必備齊所有證明文件,例如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親屬關係證明、喪葬費收據、身心障礙證明等,以利國稅局審核。若有疑問,建議事先向國稅局或專業稅務人員諮詢,以免影響權益。
(參考法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