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投資人

我的海外公司符合 CFC 條件,要怎麼申報?有什麼時間限制嗎?

A. 解答

如果您的海外公司符合 CFC 條件,且該 CFC 的獲利符合所得稅法規定應計入台灣母公司(或個人)所得的條件,則需要在台灣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中,將該 CFC 的獲利依比例認列為當年度的所得額。申報時間與台灣母公司的一般營所稅申報時間相同,通常是每年的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若您是個人股東,則需在隔年 5 月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一併申報。目前尚無明確的豁免申報門檻,但若 CFC 的實際管理處所不在台灣,且符合其他例外規定,則可能無需申報。建議您儘早諮詢專業會計師,了解具體的申報流程與所需文件,並確認是否符合豁免條件。財政部賦稅署(電話:02-23228000)亦可提供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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