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開學後已滿一個月但未滿兩個月辦理休學,依教育部規定及多數大學學則,通常可退還三分之二的學雜費。但實際退費比例仍需以您就讀學校的學則及財務處公告為準,因為各校可能會有細微差異。建議您在辦理休學前,務必向學校的財務處或出納組確認具體的退費金額與流程。資訊適用於2025/2026學年度。
* **退費比例參考:** 開學後1個月至未滿2個月,約可退還2/3學雜費。
* **重要提醒:** 請務必向就讀學校的財務處或出納組確認最新規定。
* **聯繫方式:** 各大學財務處或出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