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人是分批還款,您的申報方式相對單純:
只要在「該年度內」實際收到的利息,就併入「該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申報。例如,您在112年收到部分利息,在113年又收到另一部分,那麼112年收到的部分就報在112年度,113年收到的部分就報在113年度。
重點在於「何時入帳」,只要錢進了您的帳戶,該年度就必須申報該筆金額。切記不要將所有利息累積到最後一年才申報,以免造成單一年度所得過高,適用較高的稅率級距。
借款人分批還利息,報稅時只要將「該年度內實際收到」的利息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就好。
這代表,如果你在 112 年收到一筆利息,這筆利息就要報在 112 年的所得稅;如果在 113 年又收到另一筆,那筆利息就報在 113 年的所得稅。關鍵在於「錢什麼時候進到你的口袋」,只要是該年度內收到的利息,就屬於該年度的所得,需要申報。
實際操作時,最重要的是注意「收款時間點」。銀行或金融機構通常會在每年定期或依約定時間將利息匯入你的帳戶。你可以在銀行對帳單或利息明細表中查到這些紀錄。報稅時,將這些實際收到的利息總額填入綜合所得稅申報書的「利息所得」欄位即可。有些情況下,借款方可能會提供利息證明,但通常銀行帳戶紀錄就足夠了。
很多人會誤以為可以等到所有利息都還完後一次申報,這是錯誤的。如果把好幾年的利息累積到最後一年才申報,會導致單一年度的所得突然暴增,可能因此適用到更高的稅率級距,反而多繳了稅。所以,務必記得「收到多少,申報多少」,分年申報才是正確且省稅的做法。
如果你對報稅流程或利息所得的申報有疑問,可以洽詢國稅局的服務專線 0800-000-321,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相關資訊。若有委託會計師報稅,也可以直接向會計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