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政策的核心邏輯是用租稅優惠換取人才流入。對年薪超過300萬元的外國專業人才,超過門檻的部分可以有一半免稅,以年薪500萬為例,就是200萬元裡面有100萬免稅,實際稅差可達數十萬元。這個優惠力道不小,對科技業、金融業這些需要國際人才的產業來說,確實能讓台灣在搶人才時多一點籌碼。優惠期限設定為5年,也算是給予一個合理的緩衝期,讓專業人才在台灣建立穩定的工作基礎。
但這項優惠有個關鍵設計:不是自動給,而是要自己在每年5月31日前申請。這種「申請制」而非「自動適用」的設計,可能是為了讓稅務機關確認申請人資格、避免浮濫適用,也讓政府能掌握這項租稅支出的實際規模。問題是,很多外籍人士未必熟悉台灣稅制,可能以為符合資格就會自動減免,結果因為沒申請而錯失優惠。
案例中的甲君就是典型狀況:114年11月離境,但沒有在離境前完成申報和申請,等到115年5月才想起來,結果已經來不及,最後被補徵162萬元稅款。這個金額對個人來說是很大的負擔,也顯示這項優惠的「眉角」不少。對符合資格的外籍專業人士來說,重點就是記住兩件事:一是每年5月要主動申報申請,二是如果年度中要離境,務必在離境前就處理完畢。雇主或人資部門如果能主動提醒外籍員工這個規定,會是很實際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