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公告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書表已修訂,並提供修訂重點供下載參考。本次修訂重點包含: 1. 配合非以公益為目的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社團法人得適用盈虧互抵規定。 2. 刪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滿相關規定說明。 3. 配合「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增修股東持股期間符合要件得首次申報投資抵減稅額之欄位及說明。 4. 配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條文,增修股東或合夥人符合持股或專案投資期間要件得首次申報投資抵減稅額之欄位及說明。 5. 配合「產業創新條例」及相關子法修正,增修投資智慧機械、5G、資安、節能減碳抵減辦法及個人源自證券交易所得免納營利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之規定。 6. 配合「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增修運動產業租稅減免附冊加成減除金額之計算及說明。 該局鼓勵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多利用網路申報,並提供免費服務電話及洽詢管道。

重點摘要

  • 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表已修訂。
  • 納入非公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適用盈虧互抵規定。
  • 刪除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
  • 增修生技醫藥、文創、產業創新、運動產業等投資抵減稅額相關規定。
  • 納入個人源自證券交易所得免納營利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規定。
  • 鼓勵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多利用網路申報。

資格條件

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

適用對象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