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強調性別平等工作法禁止懷孕歧視,雇主若有歧視行為,除面臨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可能公布違法雇主姓名。近三年(111-113年)統計顯示,性別歧視申訴案件共564件,其中46件為懷孕歧視,裁罰金額達1,225萬元。勞動部透過多元管道宣導,並拍攝微電影「你 就是自己的光」提升社會對職場平權的認知。勞工或求職者若遇懷孕歧視,可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工申訴專區或撥打1955專線申訴。
重點摘要
- 性別平等工作法禁止雇主因性別或性傾向進行差別待遇,包含懷孕歧視。
- 懷孕歧視的罰鍰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並可能公布違法雇主姓名。
- 近三年(111-113年)受理的性別歧視申訴案件中,懷孕歧視佔有一定比例,並已進行裁罰。
- 勞動部透過多元管道(如研習會、社群媒體、微電影等)加強宣導,提升雇主及社會對懷孕歧視禁止的認知。
- 勞工或求職者若遭遇懷孕歧視,可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動部線上申訴專區或1955專線提出申訴。
金額資訊
- 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 1,225萬元(懷孕歧視裁罰總金額)
資格條件
勞工或求職者
適用對象
雇主、勞工、求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