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發布令釋,針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關於「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之規定進行解釋,明確相關適用標準與法律意涵,以利實務執行。
重點摘要
- 針對兩岸條例第21條設籍滿十年規定進行核釋
- 明確相關法律適用標準
資格條件
適用於涉及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之相關身分者
適用對象
大陸地區人民、相關法律適用對象
大陸委員會發布令釋,針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關於「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之規定進行解釋,明確相關適用標準與法律意涵,以利實務執行。
適用於涉及兩岸條例第21條規定之相關身分者
大陸地區人民、相關法律適用對象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900&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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