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修正「臺中市大安港媽祖文化園區場地使用管理要點」,規範園區場地之申請使用程序、收費標準及管理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重點摘要

  • 修正臺中市大安港媽祖文化園區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 規範園區場地使用申請與管理規範
  • 自即日生效

資格條件

欲申請使用臺中市大安港媽祖文化園區場地之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

適用對象

欲使用大安港媽祖文化園區場地之民眾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