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發票買受人若為營業人(包含未辦理稅籍登記之擅自營業人),其取得之統一發票均不得兌領獎金。此規定旨在防杜逃漏稅捐,並確保統一發票給獎制度僅針對一般消費者。

重點摘要

  • 統一發票給獎對象僅限消費者,不包含營業人。
  • 未辦理稅籍登記之營業人,其取得之發票亦不得兌獎。
  • 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發票,無論有無載明統一編號,均不得兌獎。
  • 如有兌獎疑義,可撥打24小時客服專線:(02)412-8282。

資格條件

發票買受人非營業人(即一般消費者)之統一發票方可兌獎。

適用對象

營業人、網路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