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建立未滿2歲兒童照顧專法,重點包含: | 面向 | 重點內容 | | :--- | :--- | | 居家托育 | 提升法律位階,明訂專章,強化資格與職前培訓 | | 機構管理 | 統一評鑑指標,公開收托與收退費資訊,保障員工權益 | | 安全機制 | 法制化不當對待調查,強制裝設監視器並雲端備份,加重罰則 | | 多元托育 | 納入社區、部落、職場互助式托育,推動臨時托育 | | 加速布建 | 放寬公有不動產使用與學校空間運用,加速公共化托育設置 |
重點摘要
- 將居家托育管理提升至法律位階,並要求取得技術士證
- 強制托育機構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需雲端異地備份
- 新增違規記點制度,提高違法人員及機構處罰強度
- 新增社區、部落及職場互助式托育型態
- 衛福部將於1年內完成約20部授權法規制定
資格條件
適用於全國未滿2歲兒童之托育服務提供者、托育機構及相關家長。
適用對象
未滿2歲兒童之家長、托育人員、托育機構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