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修正「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組織規程」第三條,調整機關組織編制,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
重點摘要
- 修正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組織規程第三條
- 生效日期為2026年5月1日
資格條件
無
適用對象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相關人員
臺中市政府修正「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組織規程」第三條,調整機關組織編制,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
無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相關人員
資料來源:https://law.taichun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120
最後驗證: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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