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對外提供資料收費標準」第3條條文,規範健保署對外提供資料之收費相關規定。

重點摘要

  •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對外提供資料收費標準第3條
  • 明確化健保資料對外提供之收費基準

資格條件

需申請健保資料之相關單位或個人

適用對象

一般民眾、企業、研究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