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1、附表2及附表3,旨在更新受保護物種清單,以符合現行保育需求與國際規範。相關利害關係人可於預告期間內提供意見。

重點摘要

  • 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1
  • 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2
  • 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3
  • 預告期至115年4月29日止

資格條件

無特定申請資格,為法規預告事項,利害關係人可提供意見。

適用對象

相關產業業者、保育團體、一般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