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預告修正「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針對考古遺址之指定及廢止審查程序進行法規調整,相關意見可於預告期間內提出。

重點摘要

  • 修正「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
  • 預告期間至 115 年 6 月 12 日止
  • 提供民眾與相關單位針對法規修正草案提出意見之管道

資格條件

無特定資格限制,相關利害關係人或民眾皆可針對草案內容提供意見。

適用對象

考古遺址相關研究人員、文化資產保存團體、一般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