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預告修正「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針對考古遺址之指定及廢止審查程序進行法規調整,相關意見可於預告期間內提出。
重點摘要
- 修正「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
- 預告期間至 115 年 6 月 12 日止
- 提供民眾與相關單位針對法規修正草案提出意見之管道
資格條件
無特定資格限制,相關利害關係人或民眾皆可針對草案內容提供意見。
適用對象
考古遺址相關研究人員、文化資產保存團體、一般民眾
文化部預告修正「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針對考古遺址之指定及廢止審查程序進行法規調整,相關意見可於預告期間內提出。
無特定資格限制,相關利害關係人或民眾皆可針對草案內容提供意見。
考古遺址相關研究人員、文化資產保存團體、一般民眾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777&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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