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點旨在規範臺中市內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及史蹟文化景觀之補助申請程序、審查標準及經費核銷規定,以維護文化資產保存與修復。

重點摘要

  • 規範臺中市文化資產補助作業程序
  • 適用對象包含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及史蹟文化景觀
  • 自即日起生效

資格條件

臺中市轄內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及史蹟文化景觀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適用對象

文化資產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