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3條及第13條,旨在規範金融機構委外作業之內部制度與程序,確保金融業務運作之安全性與合規性。
重點摘要
- 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3條
- 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13條
資格條件
適用於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之金融機構。
適用對象
金融機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3條及第13條,旨在規範金融機構委外作業之內部制度與程序,確保金融業務運作之安全性與合規性。
適用於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之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786&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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