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布修正令,調整外國人(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之程序準則,主要涉及第7條條文修正及第13條附表1之內容更新,規範外籍移工在台轉換工作之相關行政流程與規定。
重點摘要
- 修正第7條條文
- 修正第13條附表1
資格條件
適用於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及其雇主。
適用對象
外籍移工、雇主
勞動部發布修正令,調整外國人(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之程序準則,主要涉及第7條條文修正及第13條附表1之內容更新,規範外籍移工在台轉換工作之相關行政流程與規定。
適用於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及其雇主。
外籍移工、雇主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793&log=detailLog
最後驗證: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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