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於兒童節提醒家長,在為孩子規劃出遊及禮物之際,應檢視並補足小朋友的保險保障。依保險法規定,15歲前身故者,人壽及傷害險(含旅平險)的喪葬費用保險金限額為新臺幣69萬元,以避免道德風險。然而,傷害醫療險、健康險及年金險則不受此限,家長仍可透過這些商品因應意外傷害或疾病的醫療需求。此外,家長亦可考慮提供生存保險金之人壽保險,為孩子的養育及教育費用預作準備。金管會建議,投保前應評估自身負擔能力,優先選擇必要保障,並詳閱保險契約條款,充分了解保障內容與給付條件,確保保險成為家庭的保障而非負擔。
重點摘要
- 兒童節提醒家長檢視並補足小朋友的保險保障。
- 依保險法規定,15歲前身故者,人壽及傷害險喪葬費用保險金限額為新臺幣69萬元。
- 傷害醫療險、健康險及年金險不受15歲前身故限額規範。
- 家長可透過提供生存保險金之人壽保險規劃子女教育費用。
- 投保前應評估保費負擔能力,優先選擇必要保障,並詳閱保險契約條款。
金額資訊
- 新臺幣69萬元
資格條件
被保險人為未滿15歲之兒童,要保人為其家長。
適用對象
家長、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