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使用「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的民眾,國稅局將於115年6月11日起進行提兌。若因帳戶餘額不足或資料填寫錯誤導致提兌失敗,國稅局將發單補徵,並自申報截止日(115年6月1日)次日起按日加計利息。建議民眾務必於6月10日前確認帳戶餘額充足。 | 項目 | 說明 | | :--- | :--- | | 提兌開始日 | 115年6月11日 | | 補足存款期限 | 115年6月10日前 | | 申報截止日 | 115年6月1日 | | 利息計算基準 | 自115年6月2日起按日加計利息 |

重點摘要

  • 114年度綜所稅繳稅取款委託書將於115年6月11日起陸續提兌。
  • 請務必於115年6月10日前確認扣款帳戶餘額充足,以免產生滯納利息。
  • 若提兌失敗,國稅局將發單補徵,並自115年6月2日起按日加計利息。
  • 民眾可於115年6月15日至116年4月30日間,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提兌狀態。

資格條件

使用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114年度綜合所得稅之納稅義務人。

適用對象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背景說明

為確保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能順利完成扣款,政府提醒民眾預先檢視帳戶餘額。此措施旨在避免民眾因帳戶餘額不足或資料錯誤,導致需額外負擔補徵稅款及利息。

實用提醒

['務必於115年6月10日前確認扣款帳戶內有足夠金額。', '若不確定扣款狀態,可於115年6月15日後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 '若發現帳戶資料填寫錯誤,請儘速聯繫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