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為配合長照政策,釋出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嘉義市共4宗精華區國有土地,採「指定產業(長照)」方式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此舉旨在透過提供優質土地,鼓勵法人投入長照機構布建,解決高齡化社會對長照設施的需求。對一般民眾而言,這將有助於提升居住區域周邊的長照服務可近性與品質。 | 項目 | 內容 | | :--- | :--- | | 標的數量 | 4宗(新北、桃園、臺南、嘉義各1) | | 權利金底價總計 | 新臺幣 2億2,232萬餘元 | | 地上權存續期間 | 70年 | | 地租年息率底價 | 3%(隨申報地價調整部分為1%) |

重點摘要

  • 釋出4宗精華區國有土地,指定用於設置長照機構。
  • 投標人資格須為公司、財團或社團法人,且團隊具備經營長照機構資格。
  • 評選採兩階段:資格審查與企劃書評選(含專業能力、長照規劃、財務計畫)。
  • 土地皆鄰近醫院,生活機能成熟,適合發展高齡友善空間。

金額資訊

  • 權利金底價總計:新臺幣 2億2,232萬餘元

資格條件

公司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且團隊具備經營長照機構資格者。

適用對象

長照機構法人、相關產業投資者

背景說明

政府為推動長期照顧服務,透過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方式,引導民間資源投入長照機構布建。此措施旨在結合民間專業與國有土地資源,打造高齡友善的社區照顧環境。

實用提醒

['投標人需具備長照機構經營資格,建議先行確認團隊專業能力與相關經驗。', '各宗標的指定設置的長照類型不同,投標前請詳閱招標文件,確保規劃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評選項目包含權利金及地租年息率,建議審慎評估財務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