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15年1-2月乾旱導致雲林縣糯米荔枝及玉荷包荔枝受損,農業部公告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協助農民復耕。損失率達20%以上者可申請每公頃10萬元之現金救助。 | 項目 | 內容 | | :--- | :--- | | 救助對象 | 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 | | 救助額度 | 每公頃10萬元 | | 受理期限 | 115年5月8日至5月21日 |
重點摘要
- 適用地區:雲林縣
- 適用作物:糯米荔枝、玉荷包荔枝
- 現金救助標準:損失率達20%以上
- 受理地點:轄內鄉(鎮、市)公所
- 低利貸款利率:目前為年息1.415%
金額資訊
- 每公頃10萬元
資格條件
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損失率達20%以上。
適用對象
雲林縣荔枝農民
背景說明
因應115年初乾旱造成農業災損,政府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啟動救助機制。此舉旨在減輕農民經濟負擔,協助受災農戶進行復耕與復建。
實用提醒
['請務必於受理期限內(5月8日至5月21日)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現金救助時,請確認損失率已達20%以上,未達標準者不予救助。', '若需申請低利貸款,請先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核發後30個工作日內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