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為推動保險業數位轉型,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主要變革如下: | 項目 | 變革內容 | | :--- | :--- | | 服務項目 | 改採「負面列舉」,原則開放例外限制,擴大網路服務範圍 | | 團體保險 | 開放被保險人全額自費之團體保險,可自行辦理網路保險服務 | | 旅行平安險 | 提高醫療附加條款保額上限,由主約 10%-20% 提升至 30%;未成年人上限 120 萬元 | | 數位保險公司 | 放寬新設公司取得資安認證之緩衝期至營業一年內 | 此政策旨在提升民眾網路投保的便利性,並因應國人海外旅遊醫療需求,提高保障額度,讓民眾能更彈性地檢視與補足自身保障缺口。
重點摘要
- 網路保險服務項目改採負面列舉,擴大服務範圍。
- 開放團體保險自費件被保險人可自行辦理網路保險服務。
- 旅行平安險醫療附加條款保額上限提高至主約 30%。
- 未成年人旅行平安險醫療保額上限調整為 120 萬元。
- 強化網路投保身分驗證程序,保障交易安全。
金額資訊
- 未成年人旅行平安險醫療保額上限:120萬元
- 差異化管理裁罰指標:累計達300萬元以上
資格條件
所有有網路投保需求之保險消費者,以及團體保險自費被保險人。
適用對象
一般民眾、保險消費者
背景說明
金管會為提升金融科技發展與保險業數位轉型,修正相關法規以放寬網路投保限制。此舉旨在讓民眾能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更便捷地取得保險服務並補足保障缺口。
實用提醒
['海外旅遊前,可透過網路投保平台檢視旅行平安險的醫療保障額度是否足夠。', '使用網路投保時,請務必確認登入的是保險公司官方網站或合法授權的 APP,以確保身分驗證程序安全。', '團體保險被保險人若為全額自費,可主動詢問保險公司是否已開放網路自行辦理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