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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完整指南
發生車禍,現場要做什麼?強制險、任意險怎麼申請?對方不賠怎麼辦?從事故現場到拿到賠償金,每個步驟說清楚。
交通事故
📅 最後更新:2026-05-09 | ✍️ 編輯:台灣公民資訊站編輯團隊 | 🔍 資料核實:比對政府公開資料
強制險上限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死亡 200 萬 + 失能最高 200 萬 + 傷害醫療 20 萬(2026年標準)
民事求償時效
2 年
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後 2 年(民法§197)
刑事追訴時效
6 個月
過失傷害罪告訴乃論,知悉後 6 個月內提告
📋 快速指南
🚨 事故現場必做清單
- 1️⃣ 開警示燈、放三角錐(避免二次事故)
- 2️⃣ 呼叫救援:119(救護)/ 110(警察)
- 3️⃣ 拍照蒐證:車牌、現場、損壞、傷勢(越多越好)
- 4️⃣ 記錄對方:姓名、電話、車牌、保險公司、保單號碼
- 5️⃣ 等候警察做筆錄(不要輕易離開現場)
- 6️⃣ 取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黃單)
- ⚠️ 不要輕易簽「和解書」(現場可能沒弄清楚全部損失)
💰 賠償項目(可向對方求償)
- 🏥 醫療費:門診、住院、手術、復健(含健保自付額)
- 💊 未來醫療費:後續治療預估費用
- 🛌 薪資損失:不能上班期間的薪資(需工作收入證明)
- ♿ 失能賠償:永久失能的勞動能力減損補償
- 🔧 財物損失:車輛維修費用、其他財物損壞
- 😢 精神慰撫金:身體受傷時可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 💀 死亡:醫療費+殯葬費+扶養費(遺屬每月扶養費)+精神慰撫金
📋 強制險申請(不分過失)
- ✅ 強制險是「不管誰的錯」都可以申請的基本保障
- 🏥 傷害醫療費:最高 20 萬(實支實付)
- ♿ 失能給付:依等級最高 200 萬
- 💀 死亡給付:200 萬(全額給付)
- 📝 申請方式:向肇事車輛所屬保險公司申請
- ⏰ 申請時效:事故後 2 年內
- 💡 找不到肇事車輛?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
⚖️ 對方不賠時的處理流程
- 1️⃣ 保留所有收據、診斷書、警察事故報告(黃單)
- 2️⃣ 發存證信函要求賠償(設定期限)
- 3️⃣ 申請「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調解(免費)
- 4️⃣ 或向法院聲請「調解」
- 5️⃣ 調解不成 → 提起民事訴訟(≤10 萬可走小額程序)
- 6️⃣ 同時提告刑事過失傷害(6 個月內)— 增加談判籌碼
- 🏛️ 法律扶助基金會:低收入者可申請免費律師
❓ 常見問答(3 題)
車禍是我的錯,對方受傷了,我大概要賠多少?
依對方的實際損失計算,主要包括醫療費、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嚴重傷害通常在 20~200 萬之間。各項目估計:(1)醫療費:(a)輕傷(骨折、縫合):健保部分負擔 + 自費,約 3~20 萬;(b)重傷(多處骨折、手術):20~100 萬不等;(c)保留所有發票,實支實付;(2)薪資損失:不能工作天數 × 日薪(需薪資證明);(3)失能:影響日後工作能力,計算複雜(需專業評估);(4)精神慰撫金:(a)輕傷:5~30 萬(雙方協商或法院酌定);(b)重傷:30~100 萬以上。減輕賠償的方法:(A)若對方也有過失(如搶黃燈)→ 按過失比例分擔;(B)先行和解(較低金額)比法院判決快、金額通常較低;(C)任意險「第三人責任險」替你付—先確認你有沒有投保。
黃單是什麼?一定要等警察來嗎?
黃單是「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記錄雙方資料和事故基本資訊,是後續理賠的重要文件。黃單用途:(1)記錄事故雙方:姓名、身分證、車牌、聯絡方式、保險資料;(2)是保險理賠的必要文件;(3)若日後有爭議,黃單上的記錄有證據效力。必須等警察嗎:(A)有人受傷 → 必須報警(刑事責任);(B)純財損(無人傷)且雙方同意 → 可自行填寫,不一定要警察;(C)自行填寫:用「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便利商店或網路下載),雙方簽名確認;(D)爭議多 → 建議等警察,警察會做完整記錄。注意:即使雙方私下和解,仍建議取得黃單備份,因為傷勢可能幾天後才顯現。
車禍調解委員會是什麼?調解和解有什麼差別?
調解委員會是免費、非正式的第三方調解機構;和解是雙方自行協商。調解書有「法院認可」的效力,比私下和解更有保障。差異比較:(1)私下和解:(a)雙方自行談定金額,簽和解書;(b)法律效力:契約效力(仍可提告,但若違反公序良俗可能被推翻);(c)若對方不履行,需另行提告;(2)調解委員會調解:(a)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b)由委員協助雙方達成協議;(c)法院核可後 → 效力等同確定判決,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d)對方不履行 → 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不用再提告);(e)完全免費;(3)法院調解:(a)在法院進行,較正式;(b)調解成立 → 與確定判決同效力;(c)需繳聲請費(較少)。建議:金額爭議大、或擔心對方履行 → 走調解委員會(免費且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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