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務員再任職,若符合相關規定且無影響原機關權益之虞,通常不會直接扣減退休金。然而,若您領取的是月退休金,且再任職的職務屬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支給條例》第18條所列的特定情形(例如:再任有給公職),則可能會有月退休金的減發或停發。至於私人企業的薪資,則依您與企業間的勞動契約而定,政府並無直接的金額限制。但請注意,若再任職務與原公職有利益衝突,則可能面臨其他問題。
適用年度:202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