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民資訊站 常見問答
學生

畢業後沒找到工作,居留證可以延期幾次?

A. 解答

畢業後若尚未找到工作,外籍生可申請以「其他」事由延期居留,相關規定如下:

1. 申請次數:原則上可申請 1 次,若有必要,得再申請 1 次,總計最多 2 次。

2. 總效期:每次延期 1 年,總延期居留效期最長可達 2 年。

3. 申請時機:務必在原居留證效期屆滿前提出申請。

4. 提醒:若在延期期間順利找到工作,請務必儘速辦理變更居留事由為「工作居留」,以確保在台工作的合法性。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