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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

海外所得超過100萬,但不知道怎麼算最低稅負,有範例嗎?

A. 快速解答

舉例來說,假設您在2025年度有新台幣200萬元的海外股利所得,加上國內薪資所得150萬元,總計基本所得額為350萬元。此金額未超過最低稅負制的門檻(750萬元),因此無需適用最低稅負制,僅需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海外所得稅。

但若您有海外股利所得500萬元,國內薪資所得300萬元,則基本所得額為800萬元。假設您計算出的綜合所得稅額為100萬元,而最低稅負額(基本所得額 x 20%)為160萬元,則您需要補繳差額 60萬元(160萬 - 100萬)。海外已納稅額可依規定扣抵。

最新法規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聯繫方式: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www.ntbt.gov.tw) 或洽詢各地區國稅局。

本資訊整理自政府公開資料,僅供參考,請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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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所得超過100萬,不確定怎麼算最低稅負,其實不用太擔心,只要搞懂基本所得額和稅率,就能自己算。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簡稱最低稅負制)是為了讓高所得者至少繳納一定稅額而設立的。簡單來說,你的「基本所得額」是將你所有所得項目加總,包括國內的綜合所得(薪資、利息、股利等)以及海外所得(股利、利息、資本利得等)。如果這個基本所得額超過了776萬元的免稅額(113年度申報112年度所得適用),就需要計算最低稅負。計算方式是基本所得額乘以20%,這個金額就是你的最低應納稅額。若這個最低應納稅額比你原本計算的綜合所得稅額高,就要補繳差額。海外所得的部分,如果你在海外已經繳過稅,可以依規定扣抵。

實際操作時,最關鍵的是要清楚列出所有收入來源,並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海外股利所得需要有券商提供的股利通知單或對帳單,海外利息所得需要銀行對帳單。記得,申報時間是每年的5月1日至5月31日,與國內所得稅申報同步。若不確定如何計算,可以事先向國稅局諮詢,或委託會計師協助,以免申報錯誤。

很多人會誤以為海外所得只要超過100萬就一定需要繳稅,但其實是指「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門檻。即使計入基本所得額,如果你的總基本所得額沒有超過776萬元,或是計算出來的最低稅負額低於你的綜合所得稅額,就不用額外補稅。另外,海外已納稅額的扣抵有上限,並非全額都可以扣,要仔細確認相關規定。

如果你想進一步了解,可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ntbt.gov.tw)查詢相關資訊,或直接撥打各地區國稅局的服務電話洽詢。國稅局網站上有詳細的說明、申報書表以及常見問答,能幫助你更清楚地了解如何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