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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評論

價格穩定的成本如何承擔

2026-10-04

📄 原始公告:卓揆籲立院11月底前完成追加預算三讀 穩定中油、台電及相關業者營運 維持民生物價穩定115-10-01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經濟部「因應中東戰事中油台電穩定物價追加預算方案」報告後表示,中東衝突以來,全球油氣供應劇減,考量中油、台電及相關石油業者,配合政府民生穩定政策,在油價、電價及桶裝瓦斯價格上,......

這項追加預算代表的,不只是「能源價格暫時不要漲」,而是政府選擇將部分原本可能直接反映在油價、電價與桶裝瓦斯價格上的成本,改由預算支應,以降低家庭與企業短期面對價格波動的壓力。當全球油氣供應減少、成本上升時,若由業者單獨吸收,會增加其營運壓力;若立即全數反映價格,則可能衝擊民生支出與經營成本。追加預算是在這兩種壓力之間,提供一個緩衝機制。

這樣設計的核心邏輯,是把穩定價格所需的資源,透過立法院審議的預算程序處理,而不是讓中油、台電及相關業者長期自行承擔。行政院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三讀,也反映這類措施有時間性:若預算無法及時到位,業者持續配合穩定價格的財務壓力會增加,價格波動對家庭與企業的影響風險也可能提高。

一般人要注意的是,這不是個人可申請的補助,而是政府透過預算調節能源價格衝擊的政策。價格「穩定」並不表示能源成本沒有增加,而是成本由誰先承擔、以何種方式承擔的選擇。因此,討論重點不只在是否維持價格,也在於追加預算是否能及時完成審議,讓穩定民生與維持業者營運之間取得可執行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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