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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評論

僱傭關係持續就該保

2026-08-07

📄 原始公告:16排(輪)班之部分工時勞工應持續加保,不得僅在出勤日申報加、退保

這則公告處理的是「部分工時勞工的保險空窗期」問題。核心邏輯很單純:只要你跟雇主的僱傭關係還在,不管這週排你幾天班,保險就該從到職日連續保到離職日,不能因為你今天沒排班就讓你今天沒保險。這不是勞動部突然發明的新規定,而是重申既有法律本來就該這樣適用——問題在於實務上有雇主為了省保費,只在勞工實際上班那幾天幫他加保,其他日子就退保,形成斷斷續續的投保紀錄。

為什麼不能這樣操作?因為保險的設計前提是「持續性的風險保障」。如果你週一到週三排班有保,週四到週日沒排班就沒保,那週五在家裡受傷、或是週六發現懷孕,這些本來該有給付的情況就可能因為投保紀錄不連續而被影響。失業給付、傷病給付、生育給付的請領資格,都會看加保年資跟投保紀錄是否符合條件,斷斷續續的紀錄可能導致原本夠資格的人領不到,或是給付金額受影響。雇主省了保費,但風險全由勞工承擔,這正是法律要防止的事。

對一般人來說,如果你是排班、輪班或部分工時的勞工,最該做的是主動查詢自己的投保紀錄。可以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或拿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到ATM查詢。檢查重點是:投保紀錄是否從你到職日開始連續,還是只有你上班那幾天有紀錄。如果發現是後者,這不是你的問題,是雇主的違法操作,可以向勞保局或地方勞工局檢舉。雇主若被查到,除了要補繳保費,還會被罰應負擔保費的4到10倍,且必須賠償勞工因此產生的損失。這則提醒的實際意義,就是把「僱傭關係持續」與「保險持續」之間的對應關係說清楚,讓勞工知道自己該有的保障範圍,也讓雇主知道省保費的操作空間在哪裡——答案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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