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宣導的重點,不只是查緝賄選,而是讓選舉規則能被更多實際參與投票的人理解。新住民是臺灣社會的重要成員,但若對本地選舉制度與法律責任不熟悉,可能在無意間觸法,也可能不知道遇到不當介選時可以如何處理。透過團體網絡以案例說明,能把抽象的法令轉成較容易辨識的具體情境。
制度上,同時宣導禁止事項、設置檢舉專線、保障檢舉人身分保密並提供獎金,是在處理選舉違法行為不易被發現的問題。選舉公平不能只靠主管機關巡查,也需要民眾知道哪些行為可能影響投票自由與秩序,並有安全、明確的通報管道。獎金依案件查證及規定認定,也表示檢舉不是以傳聞取代查證,而是啟動依法調查的機制。
一般人應注意的是,投票日前後都應避免買票、賣票及妨害選舉公平的行為;進入投票所後,亮票、干擾秩序、以攝影器材刺探圈票內容或攜出選票,也可能涉及法律責任。若發現疑似賄選或其他不法情事,可記下可供查證的資訊,並透過0800-024-099按4檢舉。理解規則、保護秘密投票,才是每位選民共同維護選舉可信度的基本方式。